多选题

4. A 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 “A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 年 6 月,A 公司转让其开发的办公楼项目,共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31500 万元。该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4 月,故 A 公司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已知 A 公司为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给政府部门的地价款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税费为 5000 万元;该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为 7000 万元,其中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为 500 万元;该项目发生房地产开发费用 1000 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为 600 万元(含加罚利息 100 万元),A 公司全部利息支出均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且能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分摊。A 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 5%。下列关于该项目的税务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A 公司应该以 31500 万元作为应税收入计算土地增值税
B
A 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税费 5000 万元可以在计算增值税时从销售额中扣除
C
A 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 600 万元
D
A 公司可以扣除转让环节缴纳的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
增值税不计入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也不得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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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B,C
解析
选项 A:31500 万元为含增值税收入,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后计算土地增值税,不含税收入 = 31500/(1+5%)=30000(万元)。选项 B: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才允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且不包括契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由于 A 公司对于该项目采用了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因此不得差额计算增值税销售额。选项 C:A 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 =(500+600-100)+(5000+7000-500)×5%=1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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