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26 年 1 月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1)从工厂购入面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30 万元;向农民收购红薯用于制作甜点,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金额 15 万元(本月尚未领用);进口一批咖啡豆,关税计税价格 25 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2 名管理人员去外市出差,取得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 10000 元、燃油附加费 900 元,机场建设费 1300 元,增值税税额 900 元;支付桥、闸通行费,取得通行费发票注明金额 1.47 万元。4 名销售人员去外省去出差,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发票上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600 元。(3)因业务发展需要,购入一间商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00 万元、税额 15 万元。请乙设计公司(一般纳税人)为该商铺进行室内设计,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10 万元。(4)因管理不善导致上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面粉霉变,账面成本 5 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另因管理不善丢失一台设备,账面成本 10 万元(原用于免税项目)。(5)接受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持卡人充值金额 30 万元,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税收入 392 万元(其中含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持卡人持卡消费的 18 万元)。(6)转让一批专为职工食堂购入的传统高耗能专用厨房设备(原值 100 万元,已计提折旧 40 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 31.11 万元。(7)将本公司自有的一栋办公楼转让,取得含税转让收入 5000 万元,该办公楼于 2014 年购入,购房发票注明该办公楼购入原价为 3000 万元。(8)将宾馆外墙广告位出租,预收一年含税租金 20 万元,该宾馆为 2017 年购入。与本地食品企业签订协议,为其提供餐厅内广告展示服务,预收一年含税服务费 10.5 万元,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9)为完成集团资源整合,无偿给集团内某关联公司提供住宿服务 5 天。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取得合法票据的进项税额均在当月申报抵扣;咖啡豆关税税率为 8%;该公司转让厨房设备、办公楼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