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某购物中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 2020 年开工并建成,根据租赁协议,商户含税销售(营业)收入的 30% 归购物中心以抵偿租金。2024 年 3 月购物中心内餐饮商户提供餐饮服务取得收入 1200 万元,商户销售货物取得收入 2500 万元(适用 13% 税率),电影院营业收入为 1180 万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该购物中心当月收取的租金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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