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进制造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6 年 1 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 200 万元;当期购进货物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150 万元,上月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 万元(上月已计提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4 万元。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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