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关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政策的表述,错误的是()
自2002年5月1日起,凡经批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并已办理工商登记(现为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加油机自动计量销售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加油站),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成品油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油品单价
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如已全部安装税控加油机,应按照税控加油机所记录 的数据确定计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 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