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税纳税争议的表
纳税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补税、征收滞纳金有异议,应当按照海关作出的相关行政决定依法缴纳税款,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
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也应受理
海关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以复议决定书的形式正式答复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对海关复议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