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海南自由贸易
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起运地口岸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自离境地口岸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危险品不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运输企业不再符合《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1号)退税条件的,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业务变更,并在条件变更当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缴已退税手续
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境内建造船舶企业向运输企业销售且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选项C,运输企业不再符合《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1号)退税条件的,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业务变更,并在条件变更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缴已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