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A市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B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全部价款含税1000万元,将部分建筑业务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支付分包款含税200万元。甲公司当月在B市应预缴增值税( )万元。
14.68
18.18
21.82
27.27
甲公司当月在B市预缴增值税按照2%差额预缴=(1000-200)/(1+9%)×2%=1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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