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提供汽车车身广告位出租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万元;出租上月购置房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15.60
18.90
23.30
25.60
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50+60)×13%+100×9%=23.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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