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母机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4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 )万元。
4.00
15.00
22.5
16.00
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150×15%=22.5(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分、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