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应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600万元,销售免税货物销售额200万元,货物耗用材料的进项税额为6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67.75
94.25
78
29.25
免税货物耗用的材料,进项税不可抵扣。因此,应根据一般货物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600×13%-65×600/(600+200)=2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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