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销售给乙企业300套服装,不含税价格为700元/套。由于乙企业购买数量较多,甲服装厂给予乙企业7折的优惠,并按原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注明。甲服装厂当月的销项税额为( )元。
19 110
27 300
20 275.86
13 230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折扣额在备注栏注明的,不能减除折扣额。因此甲服装厂当月销项税额=700×300×13%=27 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