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和按规定比例向烟叶生产者支付的价外补贴,按规定缴纳了姻叶税。上述烟叶全部用于生产卷烟,则该卷烟厂当月收购并领用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6.6
7.92
8.58
8.86
收购烟叶价外补贴统一按照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所以收购烟叶实际支付价款总额=50×(1+10%)=55(万元)
则烟叶税=收购烟叶实际支付价款总额×税率20%=55×20%=11(万元);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另外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价款+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烟叶税)×扣除率;
准予抵扣进项税=(55+11)×10%=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