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习题-单44
85.71
90.00
100.00
198.00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1 800÷2 000×100%=90%
该办公楼应转出进项税=100×9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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