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习题-单18
6 300
6 000
5 100
5 355
(1)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2)由于“无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应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4 000×(1+5%)÷(1-15%)×15%=6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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