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习题-多20
甲企业不需缴纳消费税
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16万元
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15万元
甲企业缴纳消费税2.5万元
甲企业缴纳消费税7万元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60+25)÷(1-5%)×5%=15(万元),甲企业销售70%的部分的计税价格=(260+25)÷(1-5%)×70%=210(万元),收回后的销售价格是350万元,属于加价销售,所以甲企业应缴纳消费税=350×5%-15×7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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