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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3日凌晨起,200万港元或以下的交易的印花税税率,将由100港元提高至交易额的1.5%,最高达3万港元;其他交易的税率也将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税率由交易额的4.25%调整为交易额的8.5%。
根据目前的政策,外地买家在中国香港购买第二套住宅,倘若该住宅卖家持有期限不足6个月,在当前卖家印花税普遍由买家承当的情况下,交易价格超过400万港元,就需缴纳交易额40%的印花税;若交易价格超过2173万港元,仅印花税一项,税率就高达43.5%,包括8.5%的基本印花税、15%的买家额外印花税、替卖家缴纳20%的卖家额外印花税。
中国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购买首套房以及置换房屋的买家暂可以豁免,沿用原先的印花税率,除此之外新税率适用于所有个人或公司购买住宅或非住宅物业的交易。与此同时,非住宅类物业签订买卖协议时,应即时支付印花税,而不是等到签署转易契约时才缴付。
另外,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就物业按揭贷款业务向银行发出指引,推出新一轮的审慎监管措施。为提升银行风险管理和抗震能力,银行须提高按揭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压力测试难度,将利率假设升幅由目前的两个百分点提至三个百分点。此外,金管局要求,所有工商物业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否自用,贷款的最高按揭成数一律按目前适用的上限下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