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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第四章预习:发票审查代理

|0·2013-02-01 13:25:49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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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查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即票面各项内容所反映的业务是否为用票单位的真实情况。

  第三节 发票审查代理

  一、代理发票审查的基本内容

  1、普通发票代理审查操作要点

  (1)发票的基础管理情况

  (2)发票领购、发放、保管情况

  (3)发票使用情况(了解)

  ①审查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即票面各项内容所反映的业务是否为用票单位的真实情况。

  ②审查发票有无超经济范围填开的问题,填开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发票各栏项目的填写是否准确无误,各联次是否一次性开具,是否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大小写金额是否封顶等。

  ③审查发票取得是否符合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无转借、代开或虚开发票的问题。对于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发票如有疑问,可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或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

  二、代理发票审查的基本方法(掌握)

  (1)对照审查法

  将用票单位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与《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的情况核对,审查私印发票、丢失发票、转借发票、虚开发票、代开发票、使用作废发票和超经营范围填开发票的问题。

  (2)票面逻辑推理法(主要用于手工票)

  利用发票的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审核;

  利用发票和企业经济业务的关系进行分析审核。

  (3)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发票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执行中一般都是由发票监制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真伪的鉴定。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明确,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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