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企业放弃免税权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0·2012-12-14 13:34:57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该规定是否能理解为,如果公司放弃免税,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及农产品收购发票可正常抵扣?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据此,公司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适用税率征税,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

   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预定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6月22-23日 

     更多信息访问: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