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税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注册税务师:广告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0·2012-11-22 10:27:25浏览0 收藏0

  【问题】演艺类明星取得的广告代言收入、广告收入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税目又怎样确定?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

  “七、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七)广告业 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明星代言所取得的代言收入、广告收入,应按“广告业”计缴营业税。

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后交流专区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预计公告

     更多信息访问: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