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三、房产税税率:
(一)从价计税:1.2%
(二)从租计税:12%
1.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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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方法 |
计税依据 |
税率 |
计税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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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 |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损耗后的余值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予评估;没有原值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 |
年税率1.2% |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这样计算出的是年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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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租 |
租金收入(包括实物收入和货币收入)
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 |
12% |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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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