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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张附表与其他附表的联系;$lesson$
(一)
A、本表第1行“销售收入合计”数据是下列计算的依据:
(1)是教材附表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整表》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也是附表3《纳税调整表》第26行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税前扣除计算基数;
从申报表可知,如果是做综合题,那三费的扣除基数是: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B、本表第13行“视同销售收入”填入附表3《纳税调整表》第2行第3列中。(调增项目)
(二)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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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额 |
政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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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收入 |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收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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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 |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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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收入 |
(1) 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必须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获得)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见前面补充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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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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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企业发生上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
注意: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视同销售
如何确定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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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
具体情形 |
视同销售收入 |
视同销售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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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企业自制的资产 |
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 |
生产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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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的资产 |
购入时的价格 |
购入时的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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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确定销售额的顺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