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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税 税法一 复习指导:第四章(16)

|0·2012-03-02 09:59:08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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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报与缴纳$lesson$

  1.纳税人提供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3.境内单位提供设计、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境内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例题6:2010年单选】关于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筑劳务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

  B运输劳务纳税地点为劳务发生地

  C邮电通信业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

  D出租动产纳税地点为动产使用地

  答案:C

  五、税收优惠(详见教材238-239)

  其中第14至17点为2011年教材新增内容。

  【例题7:2010年单选】关于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位销售自建建筑物,以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建筑成本为计税营业额

  B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实行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取得的全部收入为计税营业额。

  C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实行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取得的总包收入为计税营业额

  D纳税人从事装饰劳务的,以取得全部装饰劳务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营业额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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