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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税 税法一 复习指导:第四章(12)

|0·2012-03-02 09:57:11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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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lesson$

  一、税目与税率--------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3%

  1、文化业是指从事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及演讲、报告会,图书、报纸、杂志及其他资料的借阅业务)。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注意:

  (1)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征税范围。

  (2)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的“播映”子目征收营业税。

  (3)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4)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1、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这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2、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3、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新增)

  四、税收优惠

  【注】

  1.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其售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免征营业税。驾校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

  7.对中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8.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新增)

  9.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新增)

  【例题---07多选】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不属于“文化体育业”征税范围的有( )

  A有线电视收取的“初装费” B广告播映

  C出租文化场所 D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

  E科技讲座

  答案:ABC

  解析:有线电视收取的“初装费”按照“建筑业”征税;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征税范围。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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