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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融资租赁业务$lesson$
1.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现为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只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即出租),不征收增值税(这属于营业税中的经营租赁业务)。
8)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劳务)征收营业税:
A.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
B.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自2006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凡符合国税发[2002]117号文规定条件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9)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三峡电站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即征即退。
10)①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税;
②粮食企业销售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免税;
③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税;
④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
11)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但宠物饲料不能免征。
12)到2010年底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例题?计算题】某软件企业3月销售收入100万,对应的销项税17万,进项税为5万,实缴12万,那么,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金额是:12-100*3%=12-3=9万元。
1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请参阅财税[2008]156号文件。
14)自2009年至2010年供暖期期间,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15)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16)安置一位残疾人,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所在的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每人每年35000元。
17)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征税问题
①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②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征收营业税。
国税函[2006]12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