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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收相关法律辅导:公司的设立资料(一)

|0·2012-01-29 10:17:54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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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的设立$lesson$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设立主义,对特殊行业实行核准设立主义。

  1、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2、公司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人 数
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注册资本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1)发起设立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2)募集设立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
首次出资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制定章程
由股东共同制定。
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则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后需经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中必须标注公司的性质。
组织机构
应当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在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可以不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必须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6年)

  A、当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按份责任

  B、公司的设立即为公司的成立

  C、设立公司应当进行登记,特殊的国有公司可以经批准设立而不需要登记

  D、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答案:D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选项A错误;(2)公司的设立是公司成立之前为组建公司进行的,目的在于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的活动。所以并非是公司的成立,二者是有区别的。选项B错误;(3)公司设立均需要在规定的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选项C错误。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9年)

  A、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发起人共5人,其中3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可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C、非法人组织不能作为发起人

  D、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答案:B

  解析:(1)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所以选项A错误;(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中国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发起人,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3)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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