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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金及附加-损益类科目$lesson$
(一)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有关的税费)
(二)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注意: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增值税也不在本科目核算。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在本科目核算。
◆如果教育部门根据办学情况,将部分教育费附加退给办学企业作为办学补贴,企业收到办学补贴时,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题•单选题】(2007年)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税费,应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的是( )。
A.房产税
B.土地使用税
C.教育费附加
D.车船税
【答案】C
【解析】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均在“管理费用”中核算,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
三、所得税费用-损益类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其中,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借记“所得税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在本年度的调增、调减,则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