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2年税收相关法律辅导:合同的主要种类(2)

|0·2011-12-19 10:21:39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二、供电合同$lesson$

  1、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为无偿、单务;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

  提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为诺成性合同。

  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撤销权的时效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例题】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未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司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题中,李某与王某签订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因此不得无正当理由撤销。

    2012年注税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现报2012注税辅导套餐六折优惠

    2011年注册税务师成绩查询汇总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通知

    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