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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税<税法一>预习辅导:申报与缴纳

|0·2011-12-02 09:22:56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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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lesson$

  (一)基本规定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具体规定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的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规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报缴税款期限的规定

  1、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

  1、固定业户应该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

  (二)、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例题1:08单选】下列结算方式中,以货物发出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是( )。

  A.预收货款 B.赊销

  C.分期收款 D.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答案:A

  【例题2:09多选】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未收到代销清单不发生纳税义务

  C固定业户到外县(市)提供应税劳务并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固定业户的分支机构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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