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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收相关法律预习指导:代理(一)

|0·2011-11-09 09:03:44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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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lesson$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具有如下的特征:

  1、代理人代他人为法律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例题】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

  A、甲委托乙代理房产登记

  B、丙受甲的委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C、丁受甲的委托接受赠予

  D、甲委托戊办理纳税手续

  答案:B

  解析:B项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因为出席签字仪式与签字本身是有区别的。仅出席签字仪式而并没有签字,故不构成代理。在ACD项中,代理人都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过程,都构成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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