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2年注税<税法二>辅导:征税范围资料(四)

|0·2011-11-07 09:58:59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二、纳税人$lesson$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按照征税项目划分的具体纳税人是:

  1.立合同人

  2.立账簿人

  3.立据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注意:

  (1)对于同一凭证,如果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均为纳税人,应当由各方就所持凭证的各自金额贴花。

  (2)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2012年注税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现报2012注税辅导套餐六折优惠

    2011年注册税务师成绩查询汇总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通知

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