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2年注税<税法一>辅导:征税范围资料(二)

|0·2011-10-09 13:21:54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二、视同销售货物(8种情况)$lesson$

  (一)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

  (二)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除外(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三)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四)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注意:

  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

  【例题3:09年单选】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是( )。

  A.个体商店代销鲜奶

  B. 电信部门安装电话并提供电话机

  C.商场将购买的商品发给职工

  D.饭店购进啤酒用于餐饮服务

  答案:A

  【例题4:多选】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B动力设备的安装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E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答案:AC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预估

    2012年注册税务师辅导招生简章

    2007-2010年注税考试真题汇总

    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