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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税<税法一>辅导:征税范围资料(一)

|0·2011-10-09 13:21:23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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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lesson$

  我国1994年确定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

  (一)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功能和原状的业务

  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象是应交增值税的货物即有形动产

  4、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此范围内

  (三)进口货物: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例题1―07年单选】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供电局销售电力产品

  B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屋

  C饭店提供餐饮服务

  D房屋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

  答案:A

  【例题2―02年多选】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修配 B.房屋的修理

  C.房屋的装修、装饰 D.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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