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一、抵押的意义和特征$lesson$
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不转移占有地就自己的财产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物权的行为
二、抵押权的设定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法定的要式合同。
三、抵押财产的范围(重点)
1、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例题】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有( )。
A、某农民自留地的土地的使用权
B、某学校校办工厂的货车
C、某医院的医疗器械
D、某幼儿园小卖部的设备
E、某企业正在建造的厂房
答案:BDE
解析:选项A 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选项C是医疗卫生设施,都不得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