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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例: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将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希望小学捐赠。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
【答案】(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陈某的捐赠额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为4000÷20000=20%,小于捐赠扣除比例30%)。
(2)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
(3)应纳税额(即商场代扣税款)应纳税所和额×适用税率=16000×20%=3200(元)
(4)陈某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
十一、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12项内容(重点掌握内容:1、2、3、7、8、11、12)
(一)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
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某歌星参加某单位举办的演唱会,取得出场费收入80000元,将其中30000元通过当地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计算该歌星取得的出场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未扣除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2)捐赠的扣除标准=64000×30%=19200(元),由于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标准,税前只能按扣除标准扣除。
(3)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4000-19200)×30%-2000=11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