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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除上述两点之外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如企业管理人员,计入管理费用;
专设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销售费用。
1.计提和发放工资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销售费用
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某职工(收回代垫款)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按工资10%扣缴个人负担住房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本期交纳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2.对于非货币福利的会计处理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a.按产品的公允价值计提应付职工薪酬,计入成本费用: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b.发放产品,确认收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资产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0
贷:累计折旧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