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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学习指导:民法基础(4)

|0·2011-04-19 10:13:02浏览1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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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所指向的事物。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四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1、物。民法上物的概念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并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实体。

  2、行为。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中的重要部分,指民事主体为产生变更消灭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活动,如债之给付、要约之承诺等。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劳动创造,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成果。它的表现形式有: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科学发现、商标等。

  4、人身利益。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有些是民事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的,有些是在法定范围内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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