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复习(1)

|0·2011-01-26 15:25:16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第十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lesson$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概述

  二、专用发票的开具

  (一)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销售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下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购进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

  (3)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5.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6.销售旧货。

  (二)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三)、专用发票的作废处理

  1、即时作废:开具时发现有误的。

  2、符合条件作废: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作废条件是指: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四)红字专用发票开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例题1:09年单选】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下列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烟酒 B 食品 C化妆品 D 办公用品

  答案:D

  解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011注册税务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注册税务师成绩查询汇总  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环球网校财会之家博客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