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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税法一》预习辅导:税法的分类(7)

|0·2010-10-20 09:52:44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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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一) 产生: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注意: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即只能以纳税主体应税行为的出现为标志。例如销售货物,取得应税收入等

  (二) 变更

  1、 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 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 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

  4、 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坏

  (三) 消灭

  1、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2、 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

  3、 纳税义务的免除

  4、 某些税法的废止

  5、 纳税主体的消灭

  【应用举例---单选】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标志是( )。

  A.纳税人办理或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B.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同时存在

  C.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     D.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成

  答案:C

  【应用举例---多选】关于税收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B.税收法律关系的征税主体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C.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标志

  D.税法的修订或废止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

  E.税法的修订或调整,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答案: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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