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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税收相关法律辅导:刑事法律制度(4)

|0·2010-10-11 10:20:16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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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决定,并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加以实施。

  (3)必须限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单位只对《刑法》规定可以由其构成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提示: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属于单位犯罪。

  (4)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5)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6)仅为单位个人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是单位犯罪。

  (7)必须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的罪名,没有规定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能认定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即所谓两罚制。

  【例题】甲系某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该企业在某一纳税年度中,采取销售不入账和谎称原始销售统计清单丢失的方式偷税人民币70万元,占该企业应纳税税额的15%,对该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

  A.甲构成偷税罪,单处罚金

  B.甲构成偷税罪,适用两罚制

  C.企业构成偷税罪,单处罚金

  D.企业构成偷税罪,适用两罚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单位犯罪的特征。根据规定,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金,即所谓两罚制。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等。其中,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

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里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

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目的

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

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犯罪动机

刺激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起因

  解释: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事发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有预见。有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是过于自信;应当预见而事先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

  【例题】果农张三,为防止水果被盗,在果园周围架了很多电网,一天晚上,王四来偷水果,不幸触电身亡,张三对该结果所持的主观态度属于(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是犯罪的主观方面。张三为防水果被盗在果园周围私拉电网,其主观上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人触电死亡的后果,但为防盗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主观心态不是过失;同时,其私拉电网是为了防止水果被盗,主观上并不积极追求致使偷盗人死亡,所以其主观心态也不是直接故意,实际上他对于偷水果的人的死亡后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其主观心态是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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