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三、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所谓“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
(一)纳税人是法人的

(二)纳税人是自然人的

四、相关责任与义务(了解)
五、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工作(了解)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掌握):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 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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