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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化工厂应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35.65
B37.83
C39.93
D40.23
答案及解析
C
工厂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其转让土地的印花税0.4万元可以单独扣除(但0.5万元的印花税因与土地转让无关,所以不可以扣除),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加计扣除20%,契税是因为承受房屋而缴纳,因与土地转让无关也不能扣除。所以: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扣除项目金额=受让土地使用权500+土地开发成本100+开发费用50+营业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5+印花税0.4=666.9(万元)
土地增值额=800—666.9=133.1(万元)
由于土地增值率小于50%,所以:
应纳土地增值税=133.1 X 30%=39.93(万元)。
85、化工厂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23.45
B23.29
C24.54
D25.67
答案及解析
B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可以据实扣除,0.5万元的印花税和8万元的契税因与土地转让无关,而是因为承受房屋而缴纳,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
应纳税所得额=土地作价800一(受让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相关价款与费用500+土地开发成本100+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50+营业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5+印花税0.4+土地增值税39.93)=93.1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3.17 X25%=23.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