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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税《税法一》辅导:城市维护建设税(4)

|0·2010-05-26 09:45:38浏览0 收藏0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概念

  教育费附加是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征收范围及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3%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五、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

  1、进口不征

  2、出口不退

  【应用举例—06单选】某外贸公司(位于县城)2005年8月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15万元,退还消费税30万元;进口半成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60万元,内销产品缴纳增值税200万元;本月将闲置的土地转让,取得收入500万元,购入该土地时支付土地出让金340万元、各种税费10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A 21.44 B 17.84 C 17.36 D 16.64

  答案:D

  解析: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进口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转让闲置土地应纳营业税=(500-340)×5%=8万元

  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200+8)×(5%+3%)=1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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