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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破产法律制度(2)

|0·2010-05-18 09:41:21浏览0 收藏0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一、破产案件的申请

  (一)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提出申请。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债权人提出申请。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提出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解释:(1)作为债权人来说,只要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没有义务去了解企业是否资不抵债。(2)清算人提出申请时,由于企业法人已解散,不存在重整或和解,只有破产清算。(3)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例题】某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B、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C、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

  D、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的提出。《企业破产法》赋予债务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权;赋予债权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权。

  (二)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的提交

  1、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提示: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例题】债务人提出申请破产清算,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

  A.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B.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C.职工安置顶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D.公司财产的清理、变价和分配方案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债务人所提交的材料。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破产申请的撤回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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