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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管理概述(9)

|0·2010-04-19 09:39:19浏览0 收藏0

  (二)纳税人的义务

  4.按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延期缴税的审批权:省级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

  延期缴税的最长期限:三个月。

  特殊困难:(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申请延期纳税应报送资料,p29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例:某纳税人2月10日为应纳税款缴款期限,于1月31日申请延期缴纳,2月20日税务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企业于2月20日当天缴纳此项税款,仍要加收10天的滞纳金。

  8.必经复议--在纳税上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必须先复议,后诉讼。

  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前提条件: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选择复议??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权  利

义  务

税务机关

1、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权,税收规章制定权

2、税收管理权

3、税款征收权: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

4、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

5、税务检查权

6、处罚权

7、其他权利

1、宣传、贯彻、执行税收法规、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2、为检举人保密的义务;

3、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义务;

4、 受理减、免、退税申请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义务;

5、 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的义务

6、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7、 其他义务

纳税人

1、享有国家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

4、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5、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已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6、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7、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权利

8、 对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

9、 其他权利

1、依照税法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2、按税法规定设置账簿

3、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按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5、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

6、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应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等

7、要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

8、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9、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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