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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p116)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教材例题】中国公民王某2009年1月~12月,每月工资均为2300元,12月31日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请计算王某取得的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不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12000÷12=10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收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元。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000-25)÷(1-10%)=13305.56(元)
(3)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照12个月分摊后,每月奖金=13305.56÷12=1108.8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含税收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仍然分别为10%、25元。
(4)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3305.56×10%-25=1305.56(元)
(6)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5.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境内的天数÷当月天数
如果属于上述情况的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成月工资、薪金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教材例题】日本某公司派其雇员大田来我国某企业安装、调试电器生产线,大田于2008年1月1日来华,工作时间为8个月,但其中8月份仅在我国居住20天。其工资由日方企业支付月工资合人民币40000元。计算大田8月份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40000-1600-3200=35200(元)
(2)应纳所得税额=(35200×25%-1375)×20÷31=479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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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2008年3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6年的李四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则李四该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具体计算过程:
①计算免征额=2万元×3=6万元
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摊其应税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将应税收入看作多少个月的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最后再推回全部应纳税额:
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0000)/12个月-2000]=1333.33元
③应纳税=(1333.33×10%-25)×12=108.33×12=1300元
(3)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例:2008年7月,甲公司与有本公司工龄8年的张华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20,000元。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张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共计4000元。当地上一年度年职工平均工资为21840元。张华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