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四、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
1、事件又称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如:战争(来于社会);雪灾(来于自然);实效的规定(来于时间的流逝)。
2、行为又称法律意义的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后果的那些行为。
(1)表意行为: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表意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准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以外,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感情表示的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2)非表意行为:当事人无须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事实行为。如: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
【例题】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非表意行为的有( )。(2006年试题)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合同
E、债务承担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根据行为人是否进行意思表示,可以将行为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无须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事实行为。选项AB属于事实行为,C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本题选择ABC正确。而D合同与E债务承担均需要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属于表意行为,排除DE。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第一,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是行为人将一定的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第二,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第三,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其内容及形式均符合法律的要求,因而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提示: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但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实质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识与表示不一致主要原因产生于两个方面:一是主观原因,如:虚假、伪装、错误、误解等;二是客观原因,如表示人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3、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从不同角度和以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2、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财产行为是指以发生财产上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身份行为是指以发生身份上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如,结婚、收养子女、监护等。
3、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看是否需要支付对价。
4、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诺成性行为,是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为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
实践性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之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借用合同、保管合同。
5、主行为与从行为。
如,借款合同是主行为,担保合同是从行为。
7、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
独立行为指行为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行为,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自己名义所为的行为;辅助行为是指不具有独立的内容,而仅是辅助其他行为生效的行为,如法定代理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