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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税《税务相关法律》辅导:第八章(1)

|0·2010-03-29 09:36:18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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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概 述

  一、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组织。特征:一是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二是公司具有营利性。三是公司具有社团性。

  二、公司的种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3、以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地位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分公司因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其业务活动的结果由总公司承受,其债务也由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4、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公司。

  5、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凡是依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登记设立的公司,即为我国的本国公司,即中国公司,而无论其资本构成是否有外资成分。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 )。(2007年)

  A、与母公司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B、具有法人资格

  C、不需要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

  答案:BD

  解析: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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