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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税《税务相关法律》辅导:第三章(10)

|0·2010-03-17 10:51:40浏览0 收藏0

  三、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权行使的原则,主要为以下三项:在代理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代理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因代理的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

  1、委托代理(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例题:在代理与被代理人成立委托代理关系后,发生( )的情形时,委托代理自然终止。

  A、代理人死亡

  B、被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E、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解除委托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BD构成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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