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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截止到1月22日

|0·2010-01-13 14:54:51浏览0 收藏0

  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6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6月18日14:00-16:30财务与会计

  2010年6月19日9:00-11:30税法(一)

  14:00-16:30税法(二)

  2010年6月20日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中国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注字[2001]11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12日-1月22日。报名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注意打印报名表后,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单位编码可在本网站查询或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1月22日(节假日休息)。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持考生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学籍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即查档材料,可在本网站查询下载),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外省市参加2009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

  (三)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26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 “网上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6月4日-6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6月16日前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考试。各地市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用后收回。

  (三)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共五个科目。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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